试用期三个月已过未被转正怎么办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约定试用期三个月已过,用人单位未转正的,可以和用人单位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解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十九条 【试用期】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试用期间应该享有哪些待遇
我们可以享有的主要待遇具体如下:
1、获得基本工资
在试用期间内,我们作为付出劳动的工作者,自然是应该有基本工资的,而且用人单位可以和劳动者协议确定在试用期间的工资,但是为了更好地保护相对弱势的试用期劳动者的工资权益,我国劳动法及相关法律有具体规定如下:
(1)劳动者可以依法享有获得劳动报酬的权利;
(2)单位要按照协商约定的工资标准按月向劳动者给付工资;
(3)单位支付给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劳动法》第十五条所规定的试用期的最低标准,即要求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的80%或者不得低于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80%,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比如正式员工的工资为3000元,那么试用期间的工资则不得低于2400元。
2、签订劳动合同
根据我国目前法律的相关规定,单位应当从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因此对于处于试用期间的劳动者来说,他们也和正式员工一样拥有与用人单位签订正式劳动合同的权利;而且依据我国规定,试用期至多只能约定6个月,如果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试用期过长而未及时与劳动者签订合同,这将会损害试用期劳动者的权益,用人单位应对劳动者进行适当的补偿。
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后果如下:
(1)劳动者的试用期被包括进劳动合同的范畴里;
(2)超过一个月仍未签订,那么劳动者是可以要求获得相应的补偿的;
(3)超过一年仍未签订的,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的次日即为双方已经签订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3、获得相应的社会保险福利
由于试用期是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的,因此只要在试用期间内的工作人员是符合购买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的条件的,那么该公司就应当在试用期员工入职之日起的一个月内就帮员工购买和缴纳社保公积金,未积极购买的将会违反相关规定。
4、符合条件的可以获得年休假的权利
依据《劳动法》的相关规定,试用期员工连续工作满12个月以上的就可以享受年休假的权利,值得注意的是“累计”,由于我国法律规定的试用期最长为6个月,因此只要该员工已经连续累计工作了12个月,除了在本公司,在其他公司任职过的员工也是可以获得相应的年休假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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