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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专起报!企事业单位招3479人

来源:铜仁人才云网 时间:2022-04-27 作者:人才云 浏览量:

2022年贵州安顺市人才博览会引才3479人公告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新时代人才工作的重要思想和视察贵州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中央、省委、市委人才工作会议精神,抢抓国发〔2022〕2号文件重大机遇,围绕“四新”主攻“四化”,吸引更多省内外优秀人才到我市工作,奋力推进安顺人才大汇聚,我市提供3417个岗位需求及12个项目人才需求参加第十届贵州人才博览会线上招聘活动,为确保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进行公告。

一、人才引进基本原则

(一)坚持党管干部、党管人才原则;

(二)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原则;

(三)坚持按需设岗、按岗引进的原则;

(四)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五)坚持政府宏观管理和落实用人单位自主权相结合的原则 。

二、引进程序

(一)事业单位岗位人才引进按照制定招聘计划、发布招聘信息、受理报名信息、对资格条件进行审查、考试(考核)、体检、考察、公示招聘结果、办理聘用手续等程序进行。

(二)企业岗位按照省组委会要求使用上一级主管单位“审核即发布”机制引进人才,切实提高引才针对性和时效性。

三、引进岗位

(一)本次人才引进共提供岗位需求3417个(事业单位岗位需求459个,企业岗位需求2958个),详见《第十届贵州人才博览会安顺市人才需求目录(事业岗位)》(附件1)及《第十届贵州人才博览会安顺市人才需求目录(企业岗位)》(附件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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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提供12个项目人才需求,详见《第十届贵州人才博览会安顺市项目人才需求目录》(附件3)。

四、人才引进范围及条件

(一)事业单位需求岗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品德,政治立场坚定,遵规守纪,诚实守信,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3.年龄在18周岁以上(2004年5月7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86年5月8日及以后出生);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人员及副高职称人员年龄放宽至45周岁(1976年5月8日及以后出生);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及正高职称人员年龄放宽至50周岁(1971年5月8日及以后出生),根据工作需要需进一步放宽年龄限制的,需保证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时养老保险缴存年限不少于15年。

4.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符合所报岗位规定的学历学位、专业要求及其他资格条件。(报名时报名人员所提供的毕业证书需满足学历和专业同时符合报考岗位所需资格条件)。

6.报考具有相关工作经历年限要求的岗位,工作时间按截至2022年5月7日计算。

7.2020年、2021年及2022年普通高校毕业,离校时和在择业期内(择业期二年)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可报考应届生岗位。

(二)事业单位需求岗位以下人员不得报名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在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期限内的。

4.被开除公职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任职(工作)或服役期间发生重大责任事件;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公安机关确定为犯罪嫌疑人的。

7.截止2022年5月7日,我市在职在编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含试用期);定向到具体行业或单位的应届毕业生;截止2022年5月7日仍在岗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

8.截止2022年7月仍在读的普通高等教育非2022届毕业生或服现役人员。

9.聘用后的岗位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所列需回避情形岗位的。

10.不符合招聘对象、报考条件或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的。

11.法律法规条例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

(三)企业单位需求岗位条件

由企业结合有关规定,按照发布的需求岗位条件,自行审核报名人员资格条件。

五、报名时间及方式

(一)引进到事业单位工作人选

1.报名时间:“贵州人才博览会”官网发布事业岗位需求后开始报名,截止时间根据招聘单位(部门)报名情况确定。截止报名前,会提前3个工作日在官方网站发布截止报名公告,请报名人员密切注意。因报名人员未阅,引起未报名或报名未成功及其他后果的,由报名人员自负。

2.报名方式:网上报名。报名人员可登录“贵州人才博览会”官方网站(网址:

https://rc.guizhou.gov.cn),注册个人信息,选择报名岗位投递简历,并将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专业技术职称证以及对应职位所需相关资料上传至“我的简历”中的“附件简历”里。2022年应届毕业生未取得学位证、毕业证的,需上传就业推荐表。具体操作详见《人博会线上平台操作指南(个人端)》(附件4)。

3.报名注意事项

(1)报名人员须仔细对照各项要求确认本人是否符合岗位资格条件并如实上传本人有关信息和资料,个人不符合资格条件的岗位不能报名,否则责任自负。报名人员没有完全对照个人毕业证书记载专业进行填写视为提供虚假信息,查实后视岗位要求的专业条件情况随时取消资格。

报名以规定时间内系统收到简历为准,每人限报1个岗位,多报的则视为无效报名。

(2)专业要求:岗位需求的所学专业条件,以国家认可的《毕业证书》明确的在校学习专业为准。对于教育部专业(学科)目录中没有具体对应的自设学科(专业),应聘人员需提供学校证明,证明在校所学专业必修课程与所报岗位要求的专业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提供盖有学校公章的所学专业课程成绩表(单)。国外、香港、澳门学历学位的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及正规翻译机构或公证机构翻译的成绩单中文翻译件,证明应聘人员所学专业与岗位要求专业一致。

(3)事业单位招聘岗位专业参考教育部门发布的专业目录、《贵州省公务员考试录用参考专业目录(试行)》及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布的专业目录。

(二)引进到企业单位工作人选

报名时间:“贵州人才博览会”官网发布岗位需求后开始,截至2022年6月30日24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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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报名方式:网上报名。报名人员可登录“贵州人才博览会”官方网站(网址:

https://rc.guizhou.gov.cn),注册个人信息,选择报名岗位投递简历,并将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专业技术职称证以及对应岗位所需相关资料上传至“我的简历”中的“附件简历”里。2022年应届毕业生未取得学位证、毕业证的,需上传就业推荐表。具体操作详见《人博会线上平台操作指南(个人端)》(附件4)。

六、后续招聘工作

(一)引进到事业单位工作人选

1.考试(考核)

(1)报名资格初审:各招聘单位(部门)要及时按照发布岗位需求目录、专业及岗位要求, 对已经收到的报名信息必须在2日内审核确认报名人员是否具有报考资格,并及时回复审查情况,对未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要反馈不符合原因。事业单位岗位报名系统关闭后,不再接受事业单位岗位简历投递。

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任何环节发现有违纪违规、提供虚假信息、无效证明或应聘人才条件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基本要求等情况的,随时取消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

招聘单位(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开展资格复审工作,相关事宜由招聘单位(部门)另行通知。

(2)考试(考核)方式:由各招聘单位(部门)结合报名实际情况,确定采取笔试、面试评审、专业操作、授课试讲、专业成果文献资料考察等方式进行。后续招聘环节事宜由招聘单位(部门)另行通知。按照分块招聘的原则,各县(区)招聘公告在本县(区)人民政府网上发布,市直部门招聘公告在市人民政府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和招聘部门网站发布,请报名人员适时关注。报名人员要确保所留电话准确、畅通,因所留电话不准确不畅通导致无法联系的,视为自动放弃。

2.体检

体检必须在用人单位主管部门指定的县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并出具体检结论,其他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以及我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体检不合格和自动放弃体检的报名人员,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岗位不予递补。体检费用由报名人员自理,体检时间由招聘单位(部门)另行通知。

3.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工作由市执委会办公室统一部署,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具体负责实施。考察内容、标准、程序和方法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的有关规定执行。在考察中,须进一步核实引进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报名资格条件和是否属《公告》规定的不得报名人员范围,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在考察中,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考察结论为不合格,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1)经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审定有《公告》中“不得报考条件”所列情况之一人员;

(2)属2022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在2022年12月31日前未能提交招聘岗位所需学历、学位证书、资格证书、以及岗位要求的其他档案材料人员;

(3)属市外在职在编公职人员、国企业人员,进入考察环节,在用人单位通知规定时间内不能提供提交招聘岗位所需学历、学位证书、资格证书、以及岗位要求的其他档案材料人员。

考察应当组成考察工作组,考察组由两人以上组成。考察组要广泛听取意见,按照“凡进必审”的原则,贯彻党管人才原则,坚持政治标准和学术标准相统一,将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行等作为事业单位人员的首要考察内容,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考察材料、作出考察结论、提出聘用建议意见。

考察不合格、考察期间放弃和自动放弃考察的报名人员,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岗位不予递补。放弃考察的报名人员应在发布考察公告3日内提交书面承诺书,逾期不交,视为自动放弃。

4.公示和聘用审批

(1)经报名、考试(考核)、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由招聘单位(部门)分块在县(区)人民政府网上,市人民政府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和招聘部门网站进行不少于7个工作日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2)公示期满,对没有举报或者虽有举报不影响聘用的,按照贵州省人事厅《关于印发〈贵州省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暂行办法〉的通知》(黔人发〔2006〕4号)和《关于印发<贵州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操作办法(试行)>的通知》(黔人社厅发〔2013〕10号),根据管理权限办理聘用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举报事实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3)引进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到用人单位报到。未按规定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5.相关要求

(1)报名人员应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材料不实的,一经查证,即取消考试(考核)和聘用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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