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简章】
贵州茅台酒厂(集团)物流有限责任公司(下称“物流公司”)是由中国贵州茅台酒厂(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发起设立的一级子公司,于2014年成立,资产规模突破10亿元人民币,现有下属子公司2家,贵州茅台物流园区粮食收储有限公司(下称“收储公司”)和贵州双龙飞天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下称“双龙公司”),主要从事物流管理、道路运输、货物仓储、粮食购销以及相关增值服务。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利润总额等各项财务指标连续多年保持高速增长。
为满足高质量发展需要,持续充实人才队伍,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物流公司、收储公司及双龙公司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9人。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方分别为物流公司、收储公司、双龙公司。各招聘方具体招聘岗位及条件详见附件《物流公司、收储公司、双龙公司2023年社会招聘岗位表》。物流公司、收储公司招聘岗位工作地点在贵州省仁怀市坛厂街道;双龙公司招聘岗位工作地点在贵州省贵阳市南明区,部分岗位将根据工作需要在全国范围内安排。
二、招聘条件
应聘者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
(二)具有正常履行工作职责的思想素质和身体条件;
(三)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品德和职业道德;
(四)具备招聘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其他条件;
(五)能够胜任应聘岗位工作。
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一)受过刑事处罚、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调查或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二)受到党内严重警告、行政记大过等处分在处分期或影响期内的;
(三)曾被开除公职处分或在机关、企事业单位因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纪律规定被勒令辞退的;
(四)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五)有吸毒史的;
(六)在此前国家各级各类招考或茅台集团及各成员单位组织的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扰乱报名考试秩序、威胁工作人员人身安全等行为的;
(七)此前在茅台集团及各成员单位组织的招聘中,被列为不诚信人员,或公示聘用后因个人原因放弃聘用资格被禁止参加相关招聘活动且在禁止期内的;
(八)现役军人、在读非应届毕业生、国家定向招录培养人员、与国家签订服务协议且未满服务期限的;
(九)与招聘岗位直接领导或招聘岗位部门主要领导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报考财务管理员、审计员、会计员岗位且与招聘方主要领导有上述关系的;
(十)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程序包括网络报名、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公示和聘用等阶段。
(一)网络报名
应聘者于2023年7月31日9:00至8月5日17:00期间登录“贵阳人才网”(www.gyrc.cn)提交报名申请,每人限报一个岗位,逾期不予受理。应聘者应仔细阅读招聘公告,如实、完整填写个人信息,并按要求上传以下资料的电子扫描件:
1.本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
2.本人近期正面免冠2寸证件照(jpg格式,30KB以下);
3.本人毕业证、学位证,留学回国人员还需上传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颁发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应聘者报名填报的专业名称必须与毕业证和学位证完全一致,如专业名称后面带括号或其他说明的,也需如实填报;
4.岗位所要求的职业技术资格证书(获取相关证书截止时间2023年8月5 日);
5.岗位所要求的工作经历证明,含工作证明(注明工作岗位、工作内容及起止时间,盖单位公章或单位人事部门章)及相应社保缴纳证明(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时间2023年8月5日,应聘者全日制学习期间的工作经历不予认定);
6.岗位所要求的政治面貌证明(由所在党组织开具,获取证明截止时间2023年8月5日);
7.政府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应聘,需提交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重要提示:应聘者年龄计算以身份证出生日期为准,截止时间为2023年7月31日。应聘者提交报名资料后即视为完成报名程序,不得再更改。因填报失误、上传资料不清晰、不齐全、虚假材料等原因所造成的后果,由应聘者本人承担。
(二)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时间为2023年8月1日9:00至8月8日17:00。招聘方依据招聘条件并结合应聘者履历情况,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初审,应聘者报名结束后及时登录“贵阳人才网(www.gyrc.cn)”查询资格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不得再报考其他岗位。如报考信息(姓名、身份证号)有误的,可由本人拨打招聘咨询电话申请并经同意后进行修改。
2023年8月5日17:00报名结束后,已提交报名申请但由于信息不完整、错漏、照片不符合规定等原因导致初审未通过的,可于8月6日14:00前进行修改(不能改报其他岗位),修改后仍未通过的,不得再修改任何报名信息,视为报名失败。
报名结束后,通过资格初审人数与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低于3:1时,计划招聘人数递减为通过资格初审人数的1/3(向下取整)。岗位计划招聘人数减少的,报考该岗位的应聘者所报岗位不再进行调整;招聘计划取消的,报考该岗位的应聘者本人可拨打招聘咨询电话申请,经同意后改报其他岗位。改报时间为2023年8月9日9:00至12:00,逾期不再受理。
(三)笔试
笔试确认、安排、打印准考证时间及有关事项将通过“贵阳人才网(www.gyrc.cn)”或短信另行通知。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者,需按通知要求进行笔试确认,逾期不确认者视为放弃参加笔试,取消考试资格。笔试确认后无故不参加笔试者将列入茅台集团招聘不诚信人员名单,以后不得参加茅台集团及成员单位组织的招聘考试。
笔试总分100分,考察内容包含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及岗位相关知识等。岗位实际参加笔试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比例低于3:1时,计划招聘人数递减为实际参加笔试人数的1/3(向下取整),直至取消该岗位招聘。笔试结束5个工作日后,应聘者可登录“贵阳人才网(www.gyrc.cn)”查询笔试结果。
(四)资格复审
根据岗位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各岗位按资格复审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3:1的比例确定参加资格复审人员,末位笔试成绩相同者同时入围资格复审。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复审地点等有关事项通过“贵阳人才网”(www.gyrc.cn)或短信通知。
资格复审主要审查应聘者报名信息真实性、有无吸毒史、是否为失信联合惩戒人员、是否有违法犯罪记录等事项,不配合资格复审的视为放弃应聘资格。
(五)面试
通过资格复审的应聘者进入面试环节,面试时间、地点和有关事项将通过“贵阳人才网(www.gyrc.cn)”或短信通知,未入围面试环节的人员将不再通知。
面试总分100分,面试整体评分低于60分的应聘者不予聘用。岗位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比例低于2:1时,计划招聘人数递减为实际参加面试人数的1/2(向下取整)。
(六)体检
根据岗位综合成绩(按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计算,按“四舍五入法”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从高到低排序,按照岗位计划招聘人数等额确定体检人选。综合成绩相同者按面试成绩排序,面试成绩仍相同的由招聘方组织加试,按加试成绩排序。
体检参照《中国贵州茅台酒厂(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用工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由参检人员自行承担,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参检人员体检前需提交《体检申请书》。血检以当次采集样本检验结果为准,尿检采集样本检测结果异常的,以国家公安机关指定检测机构复检结果为准,其他项目体检以现场结果为准。参检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当场要求复查一次,体检结束后一律不安排复查。
(七)公示与聘用
根据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贵阳人才网(www.gyrc.cn)”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或所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人员,根据招聘方通知时间要求办理聘用手续;拟聘用人员如与其他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在签订劳动合同前应提供解除、终止劳动关系证明;如在公示结束后未按招聘方通知时间要求办理聘用手续的,招聘方有权取消其聘用资格。并按照岗位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招聘方劳动合同管理规定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工资待遇按招聘方薪酬管理办法执行。不参加招聘方组织的岗前培训或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岗位要求的,解除劳动合同。
四、注意事项
(一)应聘者应确认本人完全符合应聘岗位的资格条件,且在应聘过程中提交任何个人信息的行为均被视为本人自愿且同意提供该个人信息,并授权招聘方基于招聘和劳动关系建立等目的处理该信息。应聘者一经提交报名资料,即视为知悉并同意本公告全部内容。
(二)如有应聘者因资格复审不符合聘用要求、主动放弃资格复审或面试的,根据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按本次招聘程序依次递补;体检不符合聘用要求或应聘者主动放弃聘用机会的,根据岗位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按本次招聘程序依次递补。岗位综合成绩相同的,取面试成绩高者进入下一环节。面试成绩相同的,由招聘方组织加试,以加试成绩高低决定排序。
(三)资格审核工作贯穿招聘全程,招聘期间及聘用后如发现应聘者存在伪造学历或其他骗取考试、聘用资格行为的,招聘方有权终止或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且该应聘者今后不得参加招聘方及关联单位组织的招聘活动。
(四)应聘者经公示聘用后因个人原因放弃聘用机会的,3年内不得参加招聘方及关联单位组织的招聘活动。
(五)本次招聘不指定参考书目,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培训机构开展培训服务。
(六)应聘者应保证所留的联系信息准确有效,并保持通讯工具畅通,适时关注招聘动态。因电话、手机短信等联系不畅造成无法联系本人的,后果由应聘者承担。
(七)本次招聘相关信息及公示在“贵阳人才网(www.gyrc.cn)”发布。因应聘者个人原因未及时查看相关通知,或查看非正规渠道转载信息造成的一切失误,由应聘者承担。
(八)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招聘方负责解释。招聘方有权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取消或终止本次招聘计划。
(九)技术咨询电话:0851-88344013;
政策咨询电话:0851-22287901;
纪检监督电话:0851-22287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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