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碧江区消防救援队伍力量建设,有效提升全区应急救援和火灾防控能力,切实为碧江区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碧江区消防救援大队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执勤岗位14人(均为男性),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本次招聘工作遵循“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公开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体能测试、面试、政治考察、体格检查、公示、签订协议、培训试用的程序进行。本次计划招聘执勤岗位政府专职消防员14人,工作地点:碧江区百花路消防救援站(碧江区百花路鹭鸶岩水厂旁),负责灭火救援等执勤任务,实行24小时值班备勤,具有适应全天候参与执勤训练的身体素质和良好的心理素质,吃苦耐劳,工作踏实,有良好的职业操守和团队合作精神。(四)截止报名首日年龄为18周岁以上、26周岁以下,高中或中专以上学历。退役军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正常退出的消防员及持B2以上(不含A3)驾驶证、消防特种装备使用(维修)、潜水、指挥管理等急需紧缺、具备消防救援专业技能和特殊专业人才年龄可最高放宽28周岁以下。(五)身高162cm以上,体重不超过标准体重的30%、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标准体重kg=(身高cm-80)×70%。(六)满足同等条件下,有下列条件之一的,优先聘用。1、持有A1、A2或B2机动车驾驶证,消防特种装备维修使用、潜水、指挥管理等急需紧缺、具备消防救援专业技能和实战经验的特殊专业人才予以优先聘用。2、具有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的毕业生、解放军和武警部队退役士兵、消防救援队伍正常退出人员、有1年以上消防救援工作经历的符合条件的人员优先聘用。3、具有国家二级运动员以上资格证(田径、足球、篮球、羽毛球、乒乓球、游泳)的,予以优先聘用。优先招聘情形由招聘用人部门现场资格复审时进行认定,因瞒报、谎报、提供虚假资料等报考人员自身原因不能认定为优先招聘情形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1、曾被刑事处罚、行政拘留、收容教养或者治安管理处罚的,涉嫌违法犯罪正在被调查处理或者被侦查、起诉、审判的,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有违法违纪行为的。2、被开除公职、责令辞职、开除学籍,或者被开除党籍、留党察看、开除团籍的。3、在读的在校生、现役军人、录取为消防员而未报到或解放军、武警部队退役士兵和国家综合消防救援队伍退出消防员受行政、党内处分未满处分期的;被除名、开除或辞退的。5、法律法规规定不能聘用为政府专职消防员的,如:基于消防救援职业高强度、高风险的特殊性,对已评定残疾等级和有严重伤病治疗记录等不适宜从事消防救援工作的。1、报名时间及方式: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至2024年6月19日24时止,将《政府专职消防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1)填写完毕后通过qq邮箱发至2863476092@qq.com,2024年6月20日9时开展现场报名核查及资格审查。(如资格审查合格人数未达到招聘总人数1:5的比例,则报名时间顺延至达到比例要求后结束)2、报名地点:碧江区百花路消防救援站(碧江区百花路鹭鸶岩水厂旁),咨询电话:18286638401(微信同号)。1、碧江区消防救援大队政府专职消防员报名登记表(附件1);2、近期免冠1寸证件照2张,同时提供电子版证件照1份;4、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电子注册备案表(原件及复印件1份);6、其他需要补充的证明材料,如:退伍证、其他相关技能证书、等级证书、获奖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1份。资格审查时对身高和体重进行初筛,未达到要求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最终以医院检查结果为准。经资格审查合格人员确定为体能测试对象。体能测试具体时间、地点等相关事宜另行通知。体能测试成绩实行积分制,项目为1000米跑、立定跳远、单杠引体向上、俯卧撑、100米跑,具体要求参照《体能考核标准》(附件2)。除立定跳远项目每人可测试2次、取其中最好成绩作为本人最终成绩外,其他项目每人仅限测试1次,根据成绩取对应分数,单项未取得有效成绩的不予招聘。体能测试时间、地点等相关事宜另行通知,考试开始后不再允许考生进场。1、面试对象:从体能测试高分到低分顺序进入面试人数和招聘计划数最高不超过3:1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2、面试方式:采取面谈为主,主要考察招聘对象的身体协调、语言表达、综合分析、临场应变等方面能力。3、面试成绩实行百分制,未达到六十分以上视为不合格,面试时间、地点等相关事宜另行通知。总成绩=体能测试成绩+面试成绩50%。各考生总成绩,体能测试成绩、面试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总成绩按分数从高到低进行排名。体检人员根据参考人员考试综合成绩依照由高至低顺序。按照计划招聘岗位人数与参加体检人数1:1的比例进入体检环节(如同一岗位考生的总成绩名次出现末位并列的,以体能测试成绩高的进入体检,若成绩仍然相同的,则另做加试,以加试成绩高的考生进入体检)体检除身高和体重外,参照《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相关要求执行。体检医院由招聘方指定县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体检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并做出体检结论,其他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体检合格人员列入考察对象,由碧江区消防救援大队进行考察。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对象,取消聘用资格。考察工作须在考察对象体检合格后开展。按照“凡进必审”的原则,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行等情况作为单位新进人员的首要审查内容。审查方式主要采取查阅个人档案、实地走访或面谈等方式进行,审查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经体能测试、面试、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通过“铜仁消防”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对没有问题反映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实的,不予聘用。被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到招聘单位报到,拒不报到的,按规定解除聘用资格。统一组织入职培训并签订聘用合同。培训考核不合格或试用期不符合岗位要求的,予以解除劳动合同。在招聘各环节中,如有考生主动放弃的,按照成绩从高到低递补。对聘用后未报到,入职培训期间退出,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空缺名额可在公示待补人员中按总成绩依次递补。公开招聘的专职消防人员实行劳动合同用工制进行管理,首次签订合同期限为2年(含试用期1个月、岗前培训1个月),合同期满后根据个人平时表现和年度考核合格的可以续签。1.经批准聘用的政府专职消防员,工资待遇按照相关规定执行。工资由基本工资、岗位工资和绩效工资组成。2.单位统一为政府专职队员购买“五险一金”,工龄工资逐年增加,每年至少免费体检1次,按有关规定享受表彰奖励、休假疗养等优抚优待。3.政府专职消防员实行军事化管理,24小时驻勤,全年带薪休假不低于45天,享受与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同等住宿条件和伙食标准。(一)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始终,在招聘任何环节发现并核实应聘人员有不符合本次招聘对象和条件的,随时取消其聘用资格,已经聘用的,随时解除其劳动合同,终止劳动关系,并按照有关规定追回所得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二)招聘各环节,可能会受各种不可抗力因素影响而延期,考生务必保持手机畅通,因个人原因未及时接收到通知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三)本次招聘有关政策信息由碧江区消防救援大队招聘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碧江区消防救援大队招聘办公室研究确定。